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天价宿舍”背后三大疑点亟待解答

编辑:女子坊2019-08-29 07:01:17百姓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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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鹏远公寓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之间究竟是如何合作的?鹏远公寓定价是否合法合规?公众等待着答案。文 | 舍 文原本不算太有名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这几天算是火了。此前有学生投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生公

鹏远公寓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之间究竟是如何合作的?鹏远公寓定价是否合法合规?公众等待着答案。

文 | 舍 文

原本不算太有名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这几天算是火了。

此前有学生投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生公寓,住宿费堪称天价。据红星新闻8月26日报道,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新生反映,其两人间的新宿舍住宿费及服务费共计每年1.66万余元。据该生了解,去年这一宿舍的收费标准为5740元,一年内价格上涨近两倍。

学生反映的天价宿舍,其实是“鹏远公寓”,鹏远公寓选房APP上明确标注了房间价格。鹏远公寓位置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根据学生提供的缴费信息显示,该公寓属于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7日晚,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在官方公号上申明,学校将努力配合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坚决依法依规维护好学生合法权益。

当天上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长助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办公室已经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学校有关部门,正在等待回应。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鹏远公寓属于社会性质的公寓,不光是该校学生可以入住,其他学校学生也可以选择入住鹏远公寓。

8月27日下午,据秦皇岛新闻网消息,对于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收费问题,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已经约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鹏远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做好学生后勤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好学生合法权益。 目前调查才刚刚 开始,围绕天价宿舍的疑点有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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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鹏远公寓住宿费是不是天价?

先来看看为什么鹏远公寓的住宿费被叫做天价。 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发布的《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显示,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按照宿舍室内生均使用面积、内部设施条件等划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等级为每生每年1200元。 去年一则新闻报道,北京市明确高校新建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其中单元式的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公寓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900元。报道中提到,北京市高校宿舍费一直有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的标准。 笔者查阅资料和询问国内各个城市的大学生后发现,每年1200元,基本上是国内高校宿舍住宿费统一的上限。这一上限的出现,相信是主管部门出于高等教育体现公益性的考虑。 记者咨询了在上海市、北京市和浙江嘉兴市就读的大学本科生,其中北京和上海学生的住宿费是每年1200元,嘉兴市为每年920元。三名学生介绍,住宿条件基本都是4人一间,有书桌,有空调,每层楼有淋浴,公共区域有保洁人员打扫,学生们对居住环境都表示比较满意。这些大学生表示,学校也推出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宿舍,但住宿费都在1200元以内。

学生制作的某大学宿舍费分类 目前看来,鹏远公寓位置在学校内,而且提供给普通学生,而价格却比国内绝大多数公立高校学生宿舍收费高出十倍,说是天价并没有冤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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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二:狠收“服务费”,擦边球是怎么打的?

鹏远公寓如果完全是社会投资、学生自愿选择,似乎高价也可以用“自由定价”来解释,但事实是否如此?

据媒体报道,鹏远公寓6月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牌显示,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为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但4人间、6人间的住宿服务费1800/年及3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则显示为“市场行为,自主定价”。

视频截图。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据报道,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鹏远公寓此次发生的收费风波,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学生自愿进行选择,至于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如果鹏远公寓收费不用按照普通大学宿舍收费来管理,那么也算是一种解释,但目前曝光的信息表明,鹏远公寓住宿费,被分成了“住宿费”和“服务费”等几部分,“住宿费”还是1200元,只是狠狠收了“服务费”,加起来才是天价。

鹏远公寓被投诉的另一个乱象是乱涨价。

笔者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投诉平台上,查阅到2018年8月31日的两件投诉。投诉内容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鹏远公寓在物价局整改后继续加价。一人间6240元、二人间5740元、三人间6240元、四人间3840元、六人间2340元,给物价局报的住宿费都是1200元,但增值费用却一个比一个贵,2017年四人间2800元,今年又涨到3840元,现在学生上学住宿都成问题了。” 在媒体上反映天价住宿费问题的学生称,两人间的新宿舍住宿费及服务费共计每年1.66万余元,而去年这一宿舍的收费标准为5740元,一年内价格上涨近两倍。 从以上这些资料看,鹏远公寓并非公开透明市场化的学生公寓,它把自己的身份包装为学校公寓,但又对学生市场化收费,让学生吃着哑巴亏。调查组需要查清,鹏远公寓是不是在价格监管上钻了空子,用各种明的暗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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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三:鹏远与学校是什么关系?

笔者在网络上查询发现,学生对鹏远公寓乱收费的情况,投诉由来已久。

网上如此多的投诉,相信当地相关部门不会不知道学生的质疑,那么这些年是否进行了核实和检查? 目前官方还没有回复这个问题。

按照投诉学生提供的收费凭证,住宿费是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天眼查数据显示,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营范围为高校后勤服务,执行董事是朱立秋。朱立秋现任河北省政协常委、秦皇岛市政协常委、河北鹏远企业集团董事长。 朱立秋在秦皇岛当地是明星企业家,2017年两会期间还接受了新华网和河北电视台的采访,谈“转变政府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等话题。

媒体发现,朱立秋曾特别就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价格机制向发改委提出过建议。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发改委曾于2017年6月回复朱立秋提出的“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建议”。回复称,“目前还没有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或上调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政策条件。”

以下为具体回应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校内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问题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将教育收费列为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的公益性服务收费,不宜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主体的行为目标。

基于学生公寓的公益性和其对高校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03年、2005年、2009年先后三次联合发文,禁止收费标准上调。我委也多次请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收费处,主管同志答复: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总体上继续保持稳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的政策没有变,各地应认真遵照执行。因此,目前还没有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或上调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政策条件,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反映建议。

二、关于允许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公司与学生自愿签订合同,协商价格问题

社会化的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等服务,是后勤实体与高校之间合同约定,而不是后勤实体与学生个人之间合同约定。如果后勤实体直接与学生个人或家长签订住宿协议,属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目前是有违教育部相关规定的。高校的新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满十八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十八岁的学生也是刚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让这样的学生与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公司协商住宿费价格,签订合同会产生一系列法律、社会问题,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在运行方面确实面临一些困难,需要进一步深化社会化后勤体制改革来解决,从我们所了解外省情况看,整体回购是缓解这些困难的主要办法。此前,我省已经有一些高校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省教育厅也已经在相关的工作会议上对这种做法给予了肯定,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鹏远公寓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之间究竟是如何合作的?鹏远公寓定价是否合法合规?公众等待着答案。

来源:

澎湃、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河北政府网、知乎等。